為進一步加強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報銷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基金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基金會管理的所有經費報銷,遵循基金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保護捐贈人善舉,恪守善款善用,維護基金會的聲譽和形象。
第二條 捐贈項目承接責任人對經濟業務活動及其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負責,對經濟業務活動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基金會經費簽批人對資金運行負有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第三條 會計人員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及基金會管理文件要求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或要求補正。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背會計準則,惡意操縱會計核算。
第四條 對背離基金會宗旨和附加利益回報條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類規章制度或存有潛在審計和紀檢風險的捐贈項目,會計人員有義務提醒基金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
第五條 對具有學校科研經費管理顯著屬性的捐贈項目,會計人員應提請基金會會同學??蒲泄芾聿块T組織認定。
第六條 對捐贈項目中任何虛構業務,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的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不予報銷。會計人員應提請基金會將違規行為向捐贈人通報。情節嚴重的,基金會報請學校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條 用于報銷的票據必須合法合規,要素完整,內容清晰可辯,不得偽造、涂改、挖補。其中發票抬頭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稅號為“53310000501783031L”。凡發票抬頭、稅號錯誤或者空缺的,一律不得用于報銷。
第八條 費用支出建議優先采用公務卡結算。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支出,當達到或超過1000元時,須辦理銀行轉賬。辦理銀行轉賬時須準確提供收款單位的戶名、開戶行、賬號以及款項用途。
第九條 基金會財務不提取備用金,不接受現金報銷,所有報銷款經銀行轉賬到受款人銀行賬戶。當幫扶弱勢群體受贈人,確需使用現金時,須提交情況說明,經秘書長審核,理事長同意后,相應款項轉賬至經辦人銀行賬戶,由經辦人代為托收托付,并做好錢款簽收。
第十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實行項目制,??顚S?,每一筆支出均應符合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捐贈協議約定的業務范圍。報銷時,原則上至少提供一份相應的活動支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活動的方案、議程、簽到、照片、總結、新聞通訊等。
第十一條 采購金額2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2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工程,報銷時須提供三方比價單;2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和服務以及5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報銷時須提供成交通知書或中標通知書;基金會合同必須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方為有效;屬于20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還應提供理事會(理事長)會議紀要和校長辦公會紀要。
第十二條 基金會財務報銷依托財務處智能網報平臺,遵照“一事一報”的原則,進行票據和規則稽核,實行線上審批流電子簽批,電子簽名具有和紙質簽名的同等效力。
第三章具體要求
第十三條 交通費:捐贈項目中批量報銷加油、出租車、滴滴打車、地鐵等交通費的,每張發票須注明事由。項目調研交通費須提供調研計劃和日程安排,發票日期和日程安排具有相關性。
第十四條 國內差旅費:公務機票建議優先政府采購?;饡嵭谐霾畹怯泴徟贫?,報銷時應提供“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國內出差審批單”。
第十五條 誤餐費:捐贈項目中批量報銷誤餐費的,每張發票須注明事由和人員名單,項目調研誤餐須提供調研計劃和日程安排,發票日期和日程安排具有相關性。
第十六條 勞務費:基金會列支師生員工和校外人員的勞務費,報銷時均應提供“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勞務費備案表”,無銀行卡的境外人員,須單獨提供“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境外人員(無銀行卡)勞務費備案表”。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報銷時須提供基金會秘書處印制的固定資產卡片,并按規定計提折舊,折舊方法為平均年限法。
第十八條 學生活動費:捐贈項目用于資助學生開展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交通和伙食補貼,可以采用實行定額包干的辦法,報銷時需提供補貼發放簽字確認表。
第十九條 獎助學金:報銷時須提供獎助學金評選通知和結果公示。捐贈協議中約定發放標準的,按標準嚴格執行。
第二十條 幫付款:基金會對教職工、學生和校友的困難慰問,均應提供受贈人的簡要情況說明,說明中須載明受贈人的姓名和證件號。確需使用現金慰問的,說明中還應寫清經辦人姓名和證件號。經辦人制作簽收單,待受贈人簽收后送交基金會會計人員,作為報銷單附件。其中屬于大病重病的,一般還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其他未盡報銷事宜,參照執行學校有關報銷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基金會理事會會議審議批準后施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基金會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