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捐贈資金的保值增值目的,更有效地利用各類捐贈資金,同時也為了防范資金運作的風險,確保資金運作業務正常開展,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及《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是經民政部門批準的非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及《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有關規定,基金會可依法從事資金運作業務,資金依法來自社會捐贈。
第二條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用于運作的資金由留本基金和動本基金組成。資金運作應征得捐贈人認可,運作狀況應向捐贈人報告,按法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建立基金投資管理組織架構,設置專人負責制。組織架構包括:理事會、投資決策組、咨詢顧問組、投資工作組。
第四條 理事會作為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享有基金會資金運作的最終決策和監管的權力。鑒于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是圍繞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發展而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理事會主要領導由學校領導兼任,從而確保理事會的決策與學校的利益相一致。
第五條 投資決策組由理事會成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受理事會委托,行使日常投資決策和監管之責。主要職能是:①審核投資領域、投資組合、重大投資方案(500萬元以上);②審核投資的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③決定其他投資重大事項。
第六條 咨詢顧問組由專業領域領導、專家和校友等組成,是基金會投資活動的智囊團。主要職能是:①從專業化角度咨詢資金運作的政策、法律、金融、市場、風險等問題;②監控資金運作過程科學性等問題。
第七條 投資工作組以基金會辦公室管理人員為主,由基金會、校財務處相關人員、經辦人員組成。其職責主要是:①組織資金運作市場研究和市場調查,提出資金運作建議;②執行投資決策組的決議,制定資金運作操作程序和實施流程;③對投資狀況不定期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④定期報告資金運作方案的執行情況,工作組實行收益日報、對決策組實行收益月報制度。
第八條 資金運作的決策流程
(一)由投資工作組組織進行資金運作市場研究及市場調查,確定投資結構方案和投資渠道選擇方案等報投資決策組,由投資決策組審定;
(二)依據投資決策組決定的投資結構方案和投資渠道的授權,投資工作組負責制定具體投資理財策略和總體計劃;
(三)投資工作組根據制定的投資策略進行市場細分,尋找合作伙伴,調查合作伙伴的誠信度,洽談合作意向,分析項目預期收益和風險及防范措施;
(四)投資工作組就方案向咨詢顧問組咨詢,設立“防火墻”,分工負責實施具體的投資。若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報請投資決策組最后審定。
第九條 資金運作的風險防范
基金會的資金運作以穩健為基本原則,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盡量提高投資回報,具體措施如下:
(一)根據對基金的流動性需求,采用分散投資策略。選擇多家公司合作,分散公司的信用風險;選擇不同品種進行投資,分散投資于各類基金、理財產品、信托產品等,分散項目系統風險。
(二)為控制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效果,根據風險承受能力設定止損點。損失達止損點時,工作組商定調整對策,終止該類基金的投資。
(三)建立同類比較檔案,定期對基金公司的信用狀況和投資能力進行評估,分析各公司的投資風格,調整投資合作對象。
(四)在投資決策組授權的前提下盡量加快審批程序,提高投資基金校內劃撥周轉速度,以免錯過好產品的購買機會。
(五)為保證操作統一性,每筆對外投資指令由投資決策組授權人員審核后簽發,其他人員簽發無效。
第十條 資金運作的監控程序
投資工作組每個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對當前投資活動進行監控,并隨時接受理事會、投資決策組、咨詢顧問組的監控檢查,具體監控內容如下:
(一)理事會任何成員有詢問投資工作進展的權利,秘書長每年應向理事會全面匯報資金管理情況;
(二)審核資金運作合作單位的背景資料,就合作單位的法律地位、產品屬性、資金實力、往來業績等進行咨詢,監督合作單位的選擇程序;
(三)審核資金運作協議條文,檢查各方的法律責任、風險責任及利潤收益等;
(四)監督方案形成的決策程序,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五)在方案運作過程中,監控資金的收益和損失情況,及時提醒項目負責人注意;
(六)監控項目運作的止損點,發現問題及時提示“止損”指令;
(七)實行投資工作組周例會制度、書面報告制度;
(八)實行投資決策組月例會制度。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