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學生權益,確保招生公平公正,維護學校辦學秩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我校組織開展了2018年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生報到復查
招辦在錄取通知書上加印錄取系統中所載考生基本信息及考生電子檔案照片,新生報到時要求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報到當天,各學院嚴格比對考生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核查學生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一致。專升本學生還要求同時出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須持預科結業證原件辦理報到手續。
新生入學報到當天,各學院按照要求審核了所有新生的有關材料,未發現問題。校保衛處在報到現場設置攤點,收取新生戶口遷移證明,新生在上交戶口遷移證時必須出示身份證,保衛處老師對遷移證和身份證上信息逐一核對并進行登記。
所有新生均按錄取專業報到,無在報到環節更改錄取專業的情況。
二、入學復查
2018年開學后,由招辦牽頭,以正式發文形式通知到各學院及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具體工作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學院復查工作
1.對2018級全體普通本科新生及專升本新生的復查
各學院收取全體新生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合新生入學教育和檔案整理工作,根據招辦提供的錄取新生詳細信息對報到新生逐一查驗學生紙質檔案、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分班名冊、校園卡等材料,對新生的姓名、相貌、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簡歷等信息逐一比對核查。專升本新生報到時核查專科畢業證,收取畢業證書復印件。發現不相符情況及時登記,就存疑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記錄。復查結束后,各學院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存疑名單》
2.對2018年新辦身份證新生的復查
各學院對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辦理身份證的學生逐一登記,對更改姓名、民族等重要身份信息學生重點復查。復查結束后,各學院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情況表(新辦身份證)》。
3.對加分考生及專項錄取學生的復查
根據招辦提供的加分學生名單,收取匯總相關學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文件及本人加分資格證明;根據招辦提供的專項錄取學生名單,匯總相關學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證明材料和學生戶口本第一頁及有本人信息頁的復印件。
(二)醫務室復查工作
新生報到后一周內,校醫務室依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的有關規定,對全體新生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中發現患有嚴重疾病的新生,經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經治療可以恢復的新生,根據學校管理規定可以辦理有關手續,回家治療。復查結束后,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18級新生體檢復查情況匯總表》。
(三)保衛處復查工作
對自愿選擇遷移戶口的外省市新生,結合戶口遷移工作,逐一比對核查戶口遷移證與分班名冊的一致性,發現存疑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復查結束后,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存疑名單(戶口遷移證)》。
(四)招生辦公室復查工作
1.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203名本科新生及29名預科新生根據其提供的加分政策及本人符合加分條件材料進行核查。
2.對未能成功辦理銀行卡的新生導出其錯誤提示,與身份證等信息進行核對。
3.對通過“國家貧困專項”計劃錄取的60名新生根據教育部對國家專項計劃有關規定,將每位相關考生戶籍與全國832個貧困縣和各省公布的國家專項計劃具體實施區域進行比對進行復查。對“上海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19名考生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農村專項計劃資格名單,逐一進行核對。
(五)教務處進行學籍電子注冊
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并予以注冊學籍,教務處及時在學信網上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復查中若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將取消其學籍。
三、復查結果
經對實際報到的所有2232名本科新生及48名預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后,未發現可疑情況。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