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將于何時開始使用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的省市范圍有哪些?
答:我校自2017年起開始使用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招生錄取。使用的省(區、市)范圍包括上海市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區、市)。
2.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如何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答:我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我校的上海考生信息;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區、市),通過相應途徑向我校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3.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的范圍是什么?
答:我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的范圍主要有兩類:一是春季考試招生;二是普通高考招生。
4.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綜合素質評價主要考察哪些方面的信息?
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人才培養目標和特色,重點參考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中以下方面信息:學生自我介紹及對未來職業或專業興趣情況;參加志愿服務、社會實踐、黨團活動等情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基礎型課程成績;參與拓展型、研究型課程學習情況;參與調查研究、撰寫專題報告情況;個人有關學科類、科技活動及體育、藝術方面特長獲獎、創造發明獲得專利等情況。
5.學校如何做到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科學、公正?
答:《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明確了四條基本原則,即“確保公平公正公開”、“促進學生健康發展”、“體現本校人才培養特色”以及“構建科學選才制度”。首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區、市)通過相應途徑)統一提供,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其次,具體使用辦法將在招生簡章中予以說明;第三,具體實施過程中,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紀委監察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