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校教育國際化的不斷推進及深化,前來我校各學院擔任短期及中長期教學的外籍教師與日增多,這些外籍教師通過自身的努力工作為我校相關學科的教學、科研做出了自己的貢獻,提升了我校相關學科的教學,科研水準。有些外籍教師更是利用自己在國外學術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為我校相關學科,教師以及學生與國外相關機構的合作做了大量工作,做出了突出貢獻。相關學院均有意向為其中的優秀教師頒發相關的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為規范相關程序及流程,特制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授予外籍教師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管理辦法,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1. 授予外籍教師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原則上分為校級層次和院級層次2個級別。
2. 院級層次,由各學院相關學科專業主任根據外籍教師具體工作表現及事跡向院級領導提交書面報告,經院級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各學院自行組織發放,并報國際交流處備案。
3.校級層次,各學院應先通過內請向國際交流處函告向外籍教師頒發校級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意向,附帶外籍教師個人簡歷及突出事跡,明確向其頒發校級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的必要性及具體參與頒發獎勵證書或榮譽稱號的校級領導姓名,并寫明頒獎儀式的組織形式,時間及地點。國際交流處領導審核同意后隨即再通過內請向校級領導請示等待批復,待校領導批復同意后組織頒發儀式。
附則
(一)港澳臺地區教師頒發相關獎項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國際交流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