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辦法》,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適用于統計與信息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
一、評選說明
二、參評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參評學年有課程成績不及格
有違紀違法行為
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學生在休學、延期畢業期間
未按時注冊和交納學費
其他經認定不能申請的情況
三、評分標準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在學生綜合測評分數的基礎上進行評定,綜合測評考察學業成績、學術科研、學科競賽、社會實踐與服務四個方面。根據學生培養類型,有針對性地設置相關評選標準。
學術型學位碩士的相關權重為:學業成績40%、學術科研40%、學科競賽10%、社會實踐與服務10%
專業學位碩士的相關權重為:學業成績40%、學術科研25%、學科競賽25%、社會實踐與服務10%
1.學業成績:按照進校以來所有成績進行加權平均。
2.學術科研:(最高100分)
類型 | 等級 | 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導師第一且學生第二作者 | 第二、三位作者 | 備注 |
論文 | A級 | 100 | 50 | 僅限與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D級論文最多60分 |
B級 | 80 | 40 | ||
C級 | 50 | 25 | ||
D級 | 30 | 15 | ||
專著(教材不算) | 已公開出版、署名的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性著作,50分,最多50分;若合著章節按照合著人數均分50分 | |||
學術會議 | 參與并報告論文,20分,最多40分 | |||
其他 | 相關分數由學院統一認定 |
注:1.學術論文以正式發表或在線發表時間(須有DOI號)為準。2.刊物級別以學校科研處最新制定的學術成果等級認定標準和當年使用的優秀學術期刊目錄為準。
3.學科競賽:(最高100分)
類型 | 參與程度 | 分值 | 備注 |
國際、全國級學術競賽 | 特等獎(或最高檔獎項) | 100 | 同一項目參與不同級別的同一比賽,不累計;團隊獲獎的,隊長計100%,其余成員計50%;若團隊不分隊長隊員,所有團隊成員均計80% |
一等獎(第一檔) | 90 | ||
二等獎(第二檔) | 70 | ||
三等獎(第三檔) | 50 | ||
市級、省部級、地區級學術競賽 | 特等獎(或最高檔獎項) | 70 | |
一等獎(第一檔) | 50 | ||
二等獎(第二檔) | 30 | ||
三等獎(第三檔) | 10 |
注:具體學科競賽的界定標準參照學校當年的學生競賽獎勵項目清單(限B類及以上)。
4.社會實踐與服務:(最高100分)
1)參加主要政府間國際組織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實習,滿三個月,加30分。不累計。
2)在學校、學院各級團學組織、學生黨支部、班級等擔任學生干部,期滿一年且表現優異,加30分;在學校、學院各級團學組織擔任工作人員或志愿者,期滿一年且表現優異,加10分。不疊加、不累計,最高積30分。
3)參與學校“訪萬企,讀中國”社會實踐調查項目并任隊長,加20分,隊員加10分。不累計。
4)擔任校院活動志愿者工作,每次加10分。可累計,最高積40分。
5)參與學校組織的無償獻血,加20分。不累計。
6)參與其他社會服務活動,提交相關證明,經認定后予以評分。
四、評審流程
發布通知→提交申請→資格審核→學院評審→公示名單→上報學校審定,具體操作如下:
1.發布通知
2.提交申請
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由申請人提交有關材料,逾期提交者不能參評。參評人需要按要求提交相關申請表格,并附上一學年的獎學金證書復印件、已發表論文復印件、參與活動證明等支撐材料。
3.資格審核
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確認材料真實性,并按照評分標準計分。
4.學院評審
由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審委員會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組成。
5.公示名單
學院根據綜合評定結果,公示獲獎名單,公示期5個工作日。
6.上報學校審定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上報學校審定。
五、附則
1.本細則于2025年2月25日經統計與信息學院黨委會討論、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自2025年2月25日起施行。之前施行的《統計與信息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細則》同時廢止。
2.本細則由統計與信息學院負責解釋。
統計與信息學院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