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院學風建設,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營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對在學業、學科競賽、學術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特制定此細則。
評審原則
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學風建設表彰工作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由學院領導班子、專業教師代表、輔導員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綜合討論確定各獎項最終名單。
申請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申請本獎所提供科研成果須為申請個人或集體于在讀期間獲得。
評選類別
(一)十佳學業標兵
1.主要依據:學業獎學金情況(滿分100分,計分標準為特等獎50分/次、一等獎40分/次、二等獎25分/次、三等獎15分/次,研究生在此基礎上*2),本項占比90%;
2.次要依據:其他綜合評分(滿分100分,計分標準為現實表現情況和學科競賽情況各占50分),本項占比10%。
(二)學科競賽標兵
具有科學創新精神,以個人或團隊負責人參與學校當年學生競賽獎勵項目清單中的競賽并獲“級別A”二等獎(銀獎)及以上獎項至少一項,即可申請參評。參評學生相關獎項進行累加評分。
具體評分細則:
類型 | 獎項 | 分值 | 備注 |
級別A | 特等獎(或最高檔獎項) | 100 | 同一項目參與不同級別的同一比賽,以最高級別為準;團隊獲獎的,隊長計100%,其余成員計50%;若團隊不分隊長隊員,所有團隊成員均計80% |
一等獎(第一檔) | 90 | ||
二等獎(第二檔) | 70 | ||
三等獎(第三檔) | 50 | ||
級別B | 特等獎(或最高檔獎項) | 70 | |
一等獎(第一檔) | 50 | ||
二等獎(第二檔) | 30 |
(三)學術科研標兵
1.學生發表的學術論文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情況下學生為第二作者。
2.學術論文以正式發表或在線發表時間為準,刊物分區名單以學校科研處當年使用的優秀學術期刊目錄為準。
3.參評論文等級為:核心A類,SSCI、SCI一區,SSCI、SCI二區,CCF-A;核心B類,SSCI、SCI三區,CCF-B;核心C類,SSCI、SCI四區,CCF-C。
(四)學習進步標兵
依據參評學生近2個學年專業排名名次,按進步系數排序產生(進步系數=同年級同專業進步名次/同年級同專業總人數)。
(五)優良學風寢室:
1.參評寢室在社區安全衛生評分位列前40%;
2.氛圍和諧,互幫互助,學習風氣濃郁;
3.依據“十佳學業標兵”評分標準進行積分,寢室4人積分累計得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產生;
4.人數不滿4人,根據人員比例系數折算后參評。
(六)優良學風班:
1.主要依據:班級總課程合格比例,本項占比80%;
2.次要依據:曾獲班級集體榮譽、入黨申請比例等,本項占比20%;
3.近兩年榮獲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的班級不再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