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文件
滬經貿工﹝2024﹞32號
關于做好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提案集中征集工作的通知
第二屆教代會全體代表:
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權的有效形式,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代會代表提案工作辦法》(滬經貿大辦〔2021〕257號 )有關規定,現開展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提案集中征集工作,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提案工作在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中的作用,推動學校健康穩定、快速和諧發展,提案必須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并符合我校實際,具有可實現性,反應廣大教職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對象
我校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的內容
(一)提案應圍繞下列內容:
1.有關學校發展規劃、一流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的建議和方案;
2.有關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后勤、財務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有關涉及本校教職工民生問題以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其他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4.其他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二)不可列入提案的內容:
1、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問題;
2、學校及教代會職權范圍以外的問題;
3、屬于應向有關部門或信訪部門反映的、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決個人困難的問題;
4、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問題。
四、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一般應有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議。
(二)提案應一事一案,做到事實清楚。提案必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題目,即要求解決什么問題;
2、情況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據;
3、具體建議,即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辦法,具有可操作性。
(三)代表應以嚴肅負責的態度行使提案權,擬訂提案前應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廣大教職工的意見,注重提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實事求是,保證提案質量。
五、提案集中征集時間和提交方式
1、教代會的集中提案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4日。
2、提案人在此時間內從工會網站登錄“教代會提案系統”,用一站式服務平臺賬號登錄,如已經登錄一站式服務平臺,則可以直接打開提案系統,無需再次輸入用戶名密碼。
3、提案系統操作:見附件。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
2024年12月4日
聯系人:吳艷 電話:6770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