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貿治理動態
2022年八月刊
國際經貿治理與中國改革開放聯合研究中心(SC-GTEG)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治理與中國改革開放聯合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智庫)成立于2013年,是首批上海高校智庫之一。智庫以中外合作為基礎,以世界貿易組織講席為學術支撐,集中了世貿組織、聯合國貿發會議、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等國際組織以及國內外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和智庫的研究力量,以國內外研究團隊聯合研究為主要工作方式,旨在為中國參與國際經貿治理和改革開放提供經濟與貿易相關政策咨詢建議。
Shanghai Center for Global Trade and Economic Governance (SC-GTEG)
Founded in 2013, SC-GTEG was one of the first batch of university think tanks established at Shanghai. It is based on the Sino-foreign cooperation, especially collaboration with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think tanks in the field of trade and economics. With the academic support from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airs Programme (WCP), it pools research sources from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UNESCAP), as well as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well-known universities,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think tanks. It is to be a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 think tank that depends on collaborative research betwee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xperts. It aims to provide trade and economic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trade and economic governance as well 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目錄
一、WTO快訊
(一)WTO發布最新貨物貿易晴雨表
摘要:2022年8月23日,WTO最新發布的貨物貿易晴雨表顯示,2022年第二季度全球貨物貿易雖然繼續增長,但增速較第一季度放緩。該指數最新讀數為100.0,與指數基線值吻合,同時也與近期的擴張趨勢相符合。但該晴雨表指數低于代表實際貨物貿易量的配套指數,這表明2022年第二季度的貿易同比增長速度將進一步放緩,但仍然會保持正增長。WTO認為原因在于烏克蘭危機和新冠疫情對貿易的影響。
WTO貨物貿易晴雨表是有關全球貿易的多項性、旗艦性指標,該表提供貨物貿易的實際軌跡相對于近期趨勢的實時信息。
(二)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土耳其表示將執行上訴仲裁裁決
摘要:2022年8月29日,在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土耳其表示將執行土耳其藥品案(DS583)的上訴仲裁裁決。此前,仲裁庭于2022年7月25日做出裁決,認定土耳其要求外國藥廠進行本地化生產的做法不符合WTO規則。裁決得到了歐盟、日本和美國在內的WTO成員認可。本案是2019年底上訴機構停止運作后,WTO成員之間的第一起上訴仲裁案件。
(三)愛爾蘭提供40萬歐元推動發展中國家參與世界貿易
摘要:愛爾蘭捐贈400,000歐元(接近395,000瑞士法郎),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LDCs)增加其貿易知識,并在全球貿易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世貿組織總干事恩戈齊·奧孔喬-伊韋拉(Ngozi Okonjo-Iweala)說:“愛爾蘭的持續慷慨將有助于支持多邊貿易談判,為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成員提供充分參與貿易體系的必要工具,加強受益國的貿易相關能力。政府官員可以發展其在世貿組織活動方面的專門知識,這將使全體會員國受益。”愛爾蘭大使邁克爾·加菲(Michael Gaffey)說:“我們作出的貢獻表明,愛爾蘭繼續致力于加強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能力及其對貿易談判的參與。”
(四)WTO積極籌備第十六屆貿易和公共衛生研討會
摘要:2022年8月3日,WTO發布第十六屆貿易和公共衛生研討會參會申請通知。該研討會由WTO、世界衛生組織(WHO)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聯合舉辦,將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日內瓦舉行。該研討會將主要討論公共衛生、貿易和知識產權和新冠疫情相關措施問題。參會申請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二、WTO案例評析
(一)DS583:歐盟訴土耳其藥品生產、進口和分銷措施案
案名 | 歐盟訴土耳其藥品生產、進口和分銷措施案 |
案號 | DS583 |
申訴方 | 歐盟 |
應訴方 | 土耳其 |
涉及條款 | 《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94)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TRIMs協定)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協定》 |
日期 | 磋商:2019年4月2日 起訴:2019年8月2日 專家組報告發布:2021年11月11日 雙方達成上訴仲裁協議:2022年3月22日 仲裁庭做出裁決:2022年7月25日 應訴方表示將執行上訴仲裁裁決:2022年8月29日 |
爭議措施 | 土耳其實施的與藥品生產、進口和分銷有關的本地化要求、技術轉讓要求、已實現本地化的產品禁止進口措施、對含有國產藥物的進口產品優先處理其申請的措施。 |
爭議點概要 | 土耳其實施的藥品生產本地化要求以及對含土耳其產品的進口申請優先審查的措施是否違反《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94)、《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TRIMs協定)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協定》的相關規定。 |
結論概要 | 專家組認定,土耳其實施的藥品生產本地化要求以及對含土耳其產品的進口申請優先審查的措施違反了GATT 1994第三條關于國民待遇義務的規定。鑒于已得出上述結論,專家組根據司法經濟原則認為無需審理其他訴求。 仲裁庭裁決,認定土耳其要求外國藥廠進行本地化生產的做法不符合WTO規則。 |
1、案件事實
Social Security Institution (SSI)是土耳其負責執行社會保障體系的機構。為了使藥品供應在社會中變得更為充足和可負擔,SSI制定了一個報銷藥品的措施,以清單的方式列明了可被報銷的藥品種類以及報銷的額度,只要在清單之列的或者同等的藥品在土耳其的銷售都將被國家財政報銷,使得這些藥品以免費或者低價的形式供應到患者的手中。此外, 土耳其還執行一項與上述藥品報銷體系所并行的措施,即外國的藥品制造商必須承諾要將其特定的藥品生產線置于土耳其本土,一旦這個承諾沒給或者沒被土耳其接受,那么該制造商的藥品在土耳其國內將無法得到SSI的報銷。
2、主要法律爭議:土耳其的藥品相關措施是否違反GATT國民待遇條款
申訴方主張,雖然爭議措施屬于土耳其的國內措施,即區別于關稅、進口禁令等邊境措施,但該措施雖然允許國外生產的藥品正常地進入土耳其的市場,卻在國內環節給予了其相較于土耳其國內藥品不同的待遇。歐盟認為土耳其未履行“國民待遇”,因為在國內藥和進口藥之間是可替的情況下,區別化的報銷措施很明顯將會影響進口藥的競爭力。
應訴方主張如下:首先在GATT國民待遇條款中,第8(a)款規定了例外情形:The provisions of this Article shall not apply to laws, regulations or requirements governing the procurement by governmental agencies of products purchased for governmental purposes and not with a view to commercial resale or with a view to use in the production of goods for commercial sale.這一條款意味著國民待遇條款不約束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其次,GATT一般例外(b)條款,及為了保護動植物、人類的生命和健康的相關措施可以不受國民待遇條款約束。土耳其主張相關藥品措施屬于政府采購措施,且其目的在于保護人類的生命和健康。
專家組認為,土耳其的本地化措施是對外國醫藥產品的歧視,因為它并非政府統一采購醫藥產品的形式,其目的不是為了實現公共衛生目標,也不是為了通過遵守土耳其的法律來保障群眾獲得有效而實惠的醫療保健服務。
3、簡要評析
WTO上訴機構自2019年12月11日起因上訴機構成員不足3人而無法審理上訴案件,進入停擺狀態。2020年4月30日,中國、歐盟以及其他17個WTO成員通報WTO,其已根據DSU第25條簽署《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MPIA),作為WTO上訴機制的臨時替代程序。本案中,歐盟是MPIA參加方,而土耳其尚未加入,因此雙方在DS583案中的上訴仲裁并非MIPA機制下的仲裁,而是根據歐盟與土耳其達成的個案仲裁協議進行的上訴仲裁。但是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做出了與MPIA類似的程序性規定。本案是上訴機構2019年底停擺后首個WTO成員根據DSU第25條提起仲裁并替代上訴程序的案件,具有歷史性意義。
三、經貿規則動態
(一)韓國7月對華貿易出現逆差,首次連續三個月出現逆差
摘要:繼今年5、6月之后,韓國對華貿易今年7月也出現了逆差。 自1992年韓中建交后30年來,韓國對華貿易首次連續3個月出現逆差。有分析指出,在韓國對日貿易逆差呈現固定化的情況下,對華貿易也出現逆差,韓國經濟亮起了紅燈。 據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1日透露,韓國對華貿易收支上月出現5.7億美元的逆差。 繼5月和6月相繼出現10.9億美元和12.1億美元的逆差后,韓國對華貿易連續3個月出現逆差。這是自1992年8月至10月以來,韓國對華貿易首次連續3個月出現逆差。韓國上月對華出口額為132億零4萬美元,同比減少2.5%。在中國為防止新冠病毒擴散而封鎖城市的情況下,韓國除半導體以外的顯示器(-34.1%)、汽車配件(-24.9%)、石油化學(-14.1%)等主要產品的對華出口均減少。韓國上月自華進口額為138.1億美元,同比增長19.9%。 韓國上個月的總出口額為607億美元,同比增長9.4%;進口額為653.7億美元,同比增長21.8%。 雖然出口額以7月份為基準創下了歷史最高紀錄,但隨著進口大幅增長,韓國貿易收支出現了46.7億美元的赤字,這是自4月以來韓國連續4個月出現貿易逆差,自2008年6月至9月全球金融危機后時隔14年再次出現貿易逆差。
(二)美國擬強化對長江存儲等中國芯片企業的出口管制
摘要:據彭博社7月30日報道,美國廠商Lam Research Corp.首席執行官Archer表示最近接到通知,針對中國晶圓廠的技術出口管制擴大到14納米以下,出口限制主要針對代工廠,不包括對DRAM(動態隨機存儲)廠商的限制。KLA Corp首席執行官Rick Wallace也證實,其公司已收到美國政府的通知,稱其向中國出口用于14納米以下芯片設備的許可要求出現調整。據悉,在過去兩周左右,所有美國設備制造商都收到了美國商務部類似內容的信函。
另據路透社8月1日報道,美國考慮限制向長江存儲出口半導體設備,報道指出如果美國強化出口管制將影響在中國內地設廠的三星和海力士。如果對長江存儲強化出口管制,將有益于美國存儲芯片生產商西部數據公司和美光科技公司,這兩家公司合計約占NAND芯片市場的四分之一。據悉,美國將禁止向中國出口用于制造128層以上NAND 芯片的設備,總部位于硅谷的LAM Research Corp和Applied Materials是此類工具的主要供應商。報道稱,所有消息來源都描述了美國政府在早期階段對此事的考慮,尚未起草任何擬議法規。當被要求對可能的舉動發表評論時,負責出口管制的美國商務部發言人沒有討論潛在的限制措施,但表示“拜登政府的重點是削弱(中國)制造先進半導體的努力,以應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的重大風險。”
(三)美國參議院批準芬蘭和瑞典加入北約
摘要:8月3日,美國參議院以壓倒性優勢批準芬蘭和瑞典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后,兩黨領導人都認為此舉對美國在世界各地的安全至關重要。該決議以95比1的投票結果通過。。
北約7月5日簽署了芬蘭和瑞典加入北約議定書。按照程序,北約成員國將各自按程序對議定書予以審批。美國眾議院已于7月18日通過了一項支持芬蘭瑞典加入北約的決議,參議院通過后,將再由拜登政府向北約提交批準文件。
(四)中國出口增長意外保持強勁,抵消整體經濟疲勢
摘要:中國出口在經歷了春季的嚴格防疫限制之后走上了強勁反彈之路,到7月份仍然顯示出令人驚訝的韌性,這再次打破了外界對于中國制造商品全球需求減弱的預期。中國海關總署表示,7月份中國對全球其他地區的出口額上升至3,229億美元,同比增長18%。這超過了《華爾街日報》調查的經濟學家此前給出的增長15.6%的預期中值。摩根士丹利首席中國經濟學家邢自強表示,7月份強勁的出口數據令許多經濟學家感到意外,證明在今年春季和初夏上海和全國多地實施的防疫封控措施造成嚴重后果后,中國有能力迅速消除供應鏈中的問題。花旗銀行經濟學家在給客戶的一份報告中指出,自6月份以來,中國100個大中城市的公路交通有所改善,中國八大港口上個月的集裝箱吞吐量大幅上升。一年多來,一些經濟學家認為,中國出口的大幅增長是不可持續的。出口增長曾幫助中國擺脫了2020年初最初疫情暴發時的低迷。隨著通脹推高世界各地的物價,以及西方對中國產商品的需求被認為已經得到滿足,這種觀點越發占據主流。摩根士丹利的邢自強說,全球需求面臨的阻力日益增長,而在抑制相關阻力方面,中國能做的事情很少。他預測,今年下半年中國出口同比增長可能放緩至低個位數百分比。
(五)歐美等18個經濟體發布供應鏈聯合聲明
摘要:2022年7月20日,美國與歐盟、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和韓國等18個經濟體召開“2022年供應鏈部長級論壇”,并于會后發表《關于全球供應鏈合作的聯合聲明》。根據聲明,為建立基于國際伙伴關系的長期彈性供應鏈,所有伙伴國家旨在遵循全球供應鏈原則,包括透明度、多元化、安全性和可持續性,承諾將共同解決近期的運輸、物流和供應鏈中的中斷和瓶頸問題。
在論壇上,包括美國、歐盟、印度在內的18個經濟體發表了《全球供應鏈合作聯合聲明》,在聯合聲明中提出了全球供應鏈合作的四大原則。
1、透明度
一方面,參與伙伴內部提高透明度。與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各級政府和其他相關利益攸關方協商的情況下提高透明度,以符合參與伙伴的國內法律和國際義務,加強供應鏈的彈性。與參與伙伴的國內法和國際義務相一致的民間社會協商是透明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參與伙伴之間提高透明度。推進關于潛在、新出現和系統性供應鏈的信息共享,并盡可能推進共同方法和預警系統。同時,保護非公開信息,包括保護基本安全利益所必需的信息。
2、多元化
促進多元化并提高全球優先領域的材料和投入、中間產品和制成品的多種、可靠和可持續來源的能力,以及物流基礎設施能力,提高供應鏈的彈性,以減少參與伙伴經濟受到其干擾和沖擊。促進公共和私人對優先部門供應鏈的投資,并鼓勵建立伙伴關系和共同投資,以獲取和開發對環境和社會負責的材料和投入。促進中小企業參與優先供應鏈。促進微型、小型和中型公司采用數字技術。促進經濟中的可預測性、開放性、公平性和非歧視性,加強和促進經濟伙伴關系和供應鏈關系。
3、安全性
為促進供應鏈安全,將深化參與伙伴之間的磋商,以識別和解決因供應依賴和關鍵基礎設施潛在漏洞而產生的風險。共同解決參與伙伴共同的薄弱環節,消除腐敗,以支持供應鏈安全。鼓勵參與伙伴根據國內法律與行業、勞工和民間社會以及其他相關利益攸關方合作開展相關合作,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供應鏈的安全風險。
4、可持續性
要在全球所有供應鏈中鼓勵可持續性和負責任的商業行為,以及遵守參與伙伴加入的相關多邊環境協議中規定的目標,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和《巴黎協定》。鼓勵采用負責任的商業做法,并認識到在整個價值鏈上履行各自國家批準的國際勞工公約規定的各自義務的重要性,以確保選擇的新的采購或供應鏈不會影響現有的維護人權的承諾。此外,禁止在全球供應鏈中使用強迫勞動等。
從傳統的“五眼聯盟”“七國集團”,到近年來美國相繼形成了美澳英、美日澳、美日韓、美日印等多個三邊機制,到“印太經濟框架”(IPEF)提出,美國著力推動美日印澳的“四邊機制”,以及同時還與越南、韓國和新西蘭等國共同對話,被視為“四邊+”機制,再到目前簽署全球供應鏈聯合聲明,美國這些操作可以說都是在重塑凸顯美國利益的多個供應鏈“小圈子”,通過聯合各個可能聯合的盟友、伙伴,甚至“綁架”其一些盟友,建立將中國生產排擠出去的供應鏈。除此之外,美國還在加強對全球新貿易與投資規則制定的控制權,并重構新多邊機制,以達到重塑美國主導下的西方國家共同利益的目的。
(六)中韓外長會談:同意就維護產供鏈穩定事宜開展對話
摘要:2022年8月9日,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山東青島同來華訪問的韓國外長樸振舉行會談。據中國外交部官網消息,王毅強調,當前全球化遭遇逆流,個別國家將經濟政治化、貿易工具化、標準武器化,破壞全球產供鏈穩定。作為全球自由貿易體系的受益者和建設者,中韓雙方應共同抵制這種違背市場規律的行徑,共同維護兩國和全球產供鏈安全穩定。雙方同意加快中韓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爭取盡快達成一致。雙方同意就維護產供鏈穩定事宜開展對話,致力于產供鏈的完整、安全、暢通、開放和包容。堅持貿易投資自由化,遵守世貿規則,堅持非歧視、非排他、公開、透明原則。
(七)經合組織先行指數顯示:大多數發達國家增長將放緩
摘要:據西班牙《世界報》網站8月9日報道,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9日公布了最新的綜合先行指數,該指數用于預測未來6個月或9個月經濟增長的轉折點。鑒于目前的通貨膨脹形勢和各種不確定性,最新指數預測國際層面的經濟放緩。
經合組織的報告稱:“受歷史性的高通脹、消費者信心低迷和股價指數下跌的拖累,綜合先行指數仍低于趨勢值,并預計經合組織大多數大型經濟體將繼續出現增長放緩的趨勢……顯示大多數大型經濟體的前景將繼續惡化。”
經合組織編制的該綜合指數包括與工業部門訂單、建筑許可、信心指數、長期利率、新車登記等數據相關的信息,以反映個人和企業對未來經濟發展的信心。
當該指數高于100時,預示經濟活動將增長;低于100則表示相反的趨勢。今年7月,歐元區這一指數為99,比6月下降0.26%,也低于經合組織成員平均水平(99.2點)和世界七大經濟體平均水平(99.1)。而它們都跌破了100這一門檻。
法國的先行指數為98.1,德國為99.1,意大利為98.7,英國為98.2。只有日本的指數為100.5。
(八)美日經濟政策協商委員會聯合聲明:加強經濟安全和基于規則的秩序
摘要:2022年7月29日,美國和日本召開美日經濟政策磋商委員會(U.S.-Japan Economic Policy Consultative Committee,EPCC)首次部長級會議并發表會議聲明。
2022年7月29日,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和商務部長吉娜·雷蒙多(Gina Raimondo )與日本外務大臣林義正和經濟產業大臣萩田公一共同主持了美日經濟政策協商委員會首次部長級會議。部長們確認他們共同決心提出一個積極的經濟愿景,強調基于規則的國際經濟秩序的好處,并強調需要使經濟更具競爭力和復原力。
部長們決定,美國和日本支持開放、可持續和包容性的經濟增長,以實現繁榮,維護民主價值,減少經濟差距,并在印太地區和其他地區保護人權。他們重申了承諾為中產階級促進基礎廣泛的經濟繁榮的重要性,包括通過有利于工人和小企業的經濟和外交政策以及增加婦女的經濟參與。他們打算通過EPCC和其他平臺,包括七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和印太經濟繁榮框架(IPEF)來促進這一愿景。他們承諾推進支持基于自由和公平貿易的多邊貿易體系的政策,并反對經濟脅迫和非市場政策和做法,強調為全世界的工人、企業和國家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的重要性。
各位部長表示嚴重關切并反對有害地利用經濟影響力,包括經濟脅迫以及不公平和不透明的貸款做法,其方式威脅到主權國家以及個人和行業的合法利益。部長們申明,這些做法破壞了合法的主權選擇,挑戰了基于規則的自由和開放的國際秩序,最好通過集體回應來解決。他們尊重可持續金融對長期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重要性,強調必須通過雙邊和多邊合作,按照國際公認的原則、規則和標準,促進所有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公平和透明的發展融資。在處理這些問題時,部長們表示他們打算深化討論并促進志同道合的伙伴之間的合作。
部長們強調,他們堅信經濟安全對整體安全是不可或缺的,外交和經濟政策是相互交織的,需要采取協調的方法。為此,EPCC可以為雙邊合作提供一個重要渠道,部長們還確認他們打算在這個論壇上定期會晤,并在美國2023年擔任亞太經合組織東道國和日本2023年擔任七國集團主席期間就經濟優先事項進行合作。
(九)中國與新加坡舉行自貿協定升級后續談判第四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
摘要:8月1日,中國商務部與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通過視頻方式舉行自貿協定升級后續談判第四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雙方就有關章節文本、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面清單等議題開展深入討論,取得積極進展。雙方同意積極推動談判進程,爭取早日取得實質性成果。
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升級議定書于2019年10月實施。根據升級議定書規定,雙方于2020年12月宣布啟動升級后續談判,致力于采用負面清單方式開展服務貿易和投資自由化談判,全面提升雙邊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十)中國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工作組正式成立
摘要:2022年8月18日,根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聯合委員會的決定,中國加入DEPA工作組正式成立,全面推進中國加入DEPA的談判。
2021年10月3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六次峰會時宣布,中國已經決定申請加入DEPA,隨后兩天,中國正式提出加入申請。在推進加入進程中,中國與DEPA成員國新西蘭、新加坡、智利在各層級開展對話,舉行了十余次部級層面的專門會談、兩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四次技術層非正式磋商,深入闡釋中國數字領域法律法規和監管實踐,全面展現中國在DEPA框架下與各方開展數字經濟領域合作的前景。DEPA成員國表示歡迎中國加入。
下一步,中國將與成員國在中國加入DEPA工作組框架下深入開展加入談判,努力推進中國加入進程,力爭盡早正式加入DEPA,為與各成員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合作、促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DEPA由新西蘭、新加坡、智利于2019年5月發起、2020年6月簽署,是全球首份數字經濟區域協定。
(十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美國監管機構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協議
摘要:2022年8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將于近期啟動相關合作。
此次簽署的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議,是在雙方2013年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及2016年試點檢查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根據雙方國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參照相關國際通行做法,總結以往雙方合作經驗,經過反復磋商達成的。合作協議主要就雙方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合作開展日常檢查與執法調查做出了具體安排,約定了合作目的、合作范圍、合作形式、信息使用、特定數據保護等重要事項。
合作協議包括以下重點內容:一是確立對等原則。協議條款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中美雙方均可依據法定職責,對另一方轄區內相關事務所開展檢查和調查,被請求方應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盡力提供充分協助。二是明確合作范圍。合作協議范圍包括協助對方開展對相關事務所的檢查和調查。其中,中方提供協助的范圍也涉及部分為中概股提供審計服務、且審計底稿存放在內地的香港事務所。三是明確協作方式。雙方將提前就檢查和調查活動計劃進行溝通協調,美方須通過中方監管部門獲取審計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參與和協助下對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員開展訪談和問詢。
合作協議的簽署,是中美雙方監管機構在解決審計監管合作這一共同關切問題上邁出的重要一步,為下一階段雙方積極、專業、務實推進合作奠定了基礎。依法推進跨境審計監管合作,將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也有利于為企業依法合規開展跨境上市活動營造良好的國際監管環境。
(十二)2022年亞太經合組織第三次高官會發布會議成果
摘要:2022年8月31日,在泰國清邁舉辦的2022年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三次高官會及相關會議發布會議成果。APEC第三次高官會的主要議題是: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恢復和促進區域互聯互通,促進經濟可持續增長。這些議題都緊緊圍繞2022年APEC峰會及系列會議的主題,即“開放、連通、平衡”。
該會議取得了三個方面的具體成果。一、為所有群體創造經濟機會。本次會議延續了5月APEC貿易部長會議的成果,討論并制定了關于在后疫情時代推動落實亞太自由貿易協定(FTAAP)的長期路線圖。二、促進便捷安全的跨境旅行。亞太經合組織成員間將建立信息交換系統,在保障應對危機的同時保持跨境旅行。三、促進包容、平衡和可持續增長。組織政府、私營企業、金融機構和APEC成員青年代表,就可持續經營和發展的成功經驗進行交流。會議重點討論了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以及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2022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于11月18日至19日在泰國舉行。此前將舉辦包括高官會、部長級會議等各類相關會議。今年將組織4次高官會,這些會議的結論將成為部長級會議成果的一部分,并反映在年底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文件中。
(十三)美國將于下月初主辦“印太經濟繁榮框架”部長級會議
摘要:2022年8月23日,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和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Gina Raimondo)宣布,將于2022年9月8日至9日在加州洛杉磯共同主持“印太經濟繁榮框架”(IPEF)部長級會議。這次會議將建立在今年拜登總統正式啟動IPEF前后與13個印太伙伴舉行的建設性虛擬會議的基礎上,以制定一個高標準和包容性的經濟框架,推動經濟活動和投資,促進可持續和包容性經濟增長,并使整個地區的工人和消費者受益。此外,此次會議將繼續積極討論框架四大支柱:貿易;供應鏈;清潔能源、去碳化和基礎設施;以及稅收和反貪污。
2022年5月23日,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在日本東京正式啟動“印太經濟繁榮框架”(IPEF)。目前,“框架”有14個成員國,涵蓋約25億人口。這些國家中,14個國家基本屬于中國的地理周邊和“大周邊”國家,與中國在周邊的朋友圈高度重合。其中,日本、韓國等國家都與中國有著密切的經貿往來和技術交流。
四、研究報告
(一)WTO、OECD和聯合國聯合發布第27份G20貿易與投資措施報告
摘要:2022年7月7日,WTO、OECD和聯合國貿發會議聯合發布了第27份G20貿易與投資措施報告。該報告對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5月中旬(審查期間),G20國家實施的貿易與投資措施進行分析,同時也簡要提及了WTO在2022年6月17日召開的MC12的重要內容,最終形成了一份104頁的報告。該報告共分為5個章節,分別是總體介紹、近期的經濟和貿易發展動態、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政策發展動態(重點章節)、服務貿易的政策發展動態、貿易和知識產權方面的政策發展動態。報告認為Covid-19疫情以及俄烏沖突是審查期內影響國際經濟的重要因素,因此著重統計分析了G20國家為應對這兩大危機而出臺或改變的貿易與投資措施。
報告顯示,自疫情爆發以來,G20經濟體已經針對COVID-19實施了156項貨物貿易和貿易相關措施。其中,113項(72%)屬于具有貿易便利化屬性的措施,43項(28%)可被視為貿易限制性措施。出口限制占限制性措施的93%。根據秘書處確定的信息或從各代表團收到的信息以及隨后核實的信息,大約53%的出口限制已被逐步取消,這意味著仍有19項出口限制還在實施。仍在實施的COVID-19貿易便利化措施的貿易覆蓋面估計為1118億美元,大于貿易限制措施覆蓋的957億美元。
(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發布《中歐班列發展報告(2021)》
摘要:2022年8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開放司司長徐建平、國鐵集團貨運部主任任莊河、海關總署監管司副司長夏俊出席發布會,會上正式發布了《中歐班列發展報告(2021) 》。該報告系統梳理總結了中歐班列的發展成效、發展啟示和發展愿景。
中歐班列的發展成效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開辟了亞歐陸路運輸新通道。二是助力了沿線國家經濟發展。三是維護了國際供應鏈安全穩定。四是促進了沿線國家交流合作。五是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國際公共產品。
中歐班列的發展啟示總結為四個方面。一是沿線國家重視與支持是中歐班列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二是沿線國家共商共建共享是中歐班列穩定發展的重要前提。三是沿線國家協同創新是中歐班列提質增效的重要途徑。一方面是創新運輸方式,另一方面是創新通關模式。四是適應沿線國家發展需求是中歐班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源泉。
中歐班列的發展愿景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鞏固中歐班列發展基礎。二是穩定中歐班列發展態勢。三是提升中歐班列發展質量。
(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布《對外部門報告》
摘要:2022年8月4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最新一期《對外部門報告》。報告指出受新冠疫情和烏克蘭危機影響,全球經濟復蘇受挫,貿易、商品價格和資金流動發生改變,導致全球經常賬戶差額(各國赤字和盈余的總體規模)連續兩年擴大。在經歷多年收窄后,全球經常賬戶差額占全球GDP比例從2020年的3%增長至2021年的3.5%,預計今年將再次擴大。
報告表示,隨著新冠疫情影響逐漸消退、大宗商品價格正常化以及經常賬戶赤字經濟體的財政整頓取得進展,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全球經常賬戶差額逐漸收窄。但這種前景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并面臨其他風險因素影響,如烏克蘭危機長期化使大宗商品價格在更長時間內保持高位、不同程度的央行加息、地緣政治局勢緊張導致逆全球化、供應鏈中斷并可能引發國際貨幣體系重組等。
(四)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發布《2021年度報告》
摘要:2022年8月2日,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CFIUS)發布非密版《2021年度報告》,首次展現了2018年《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以下簡稱FIRRMA)大幅擴大CFIUS審查權限后的相關變化情況。報告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審查數量變化、行業領域變化、國家地區變化。
第一,2021年,遞交CFIUS審查的交易數量達歷史新高,其中“聲明”164份,“通知”272份,較上年分別增長了30%和45%以上。開展的正式調查數量也較上年增加了近一倍,主要原因是“通知”的補交以及交易復雜性的增加。調查后“通知”被駁回的數量也達新高,由上年的28項增加到72項,其中有9項交易因國家安全等原因被完全禁止,其余大多數需撤回并重新提交,以更好對相關國家安全問題進行解釋。
第二,2021年,涉及金融和科技的交易“聲明”和“通知”數量為最多。其中,遞交“聲明”最多的行業依次為軟件(11個)、計算機系統設計及相關服務(10個)、發電輸電及配電(9個)、半導體及其他電子元器件制造(7個)、公司和企業管理(7個)。通知方面,75%的“通知”來源于制造行業以及金融、信息和服務行業,2020年以來,金融、信息和服務行業的“通知”增長較為顯著,占比由上一年的38%增加到2021年的55%。
第三,所審查的“通知”來源最多的國家是中國,從2020年的17個增加到2021年的44個,幾乎翻了一番,遠遠超過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加拿大和日本的增幅,但這仍低于中國投資者在2016-2018年期間每年平均提交56份“通知”的數量。2019-2021年期間,中國投資者遞交的“通知”大部分位于金融(47份)和制造業(32份)。此外,在此期間中國僅遞交了一份“聲明”,這表明中國的投資面臨CFIUS更為嚴格的審查。
CFIUS是一個跨部門的行政機構,職能是監督和評估外國投資兼并、收購美國企業交易,并根據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影響程度展開初步調查,提出建議,甚至會視情況交由總統決定是否批準交易。美國政府通過該機構監測和審查在美國的外國投資是否存在潛在的國家安全問題。CFIUS的年度工作報告對于預測其審查程序可能對潛在交易產生的影響具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