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屆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將學校202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和比例
(一)評選對象
學校2025屆研究生,包含學制為2年、2.5年和3年的畢業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評選比例
上海市優秀畢業生不超過2025屆畢業研究生總人數的5%;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秀畢業生不超過2025屆畢業研究生總人數的10%。
二、名額分配
根據各學院2025屆研究生人數測算,法學院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 市級 | 校級(不含市級) |
法學院 | 9 | 18 |
三、評選條件
(一)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德優秀,誠信意識較強和學術道德良好,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按培養計劃完成全部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學習勤奮、成績優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具有較強的科研、實踐和創新能力。
(五)具有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等基層和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國際組織就業的畢業生,優先推薦評選。
(六)原則上應獲得過校級以上榮譽,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或做出突出貢獻。
四、工作程序
(一)請有意申請的同學于2025年2月24日中午12:00前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附件1)《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5屆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匯總表》(附件2)《2025屆法學院研究生優畢申請材料清單目錄》(附件3)及各類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uibelawsac@163.com,郵件名備注:“姓名+25屆優秀畢業生申請材料”;
(二)同時將上述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交至博聞樓102辦公室。
五、說明
(一)對未能按時畢業、有違紀違規行為等情況的被推薦人,一經查實,將依照《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取消優秀畢業生稱號。
(二)上海市優秀畢業生和學校優秀畢業生的名額分配最終以學院評選為準。
(三)紙質版材料請統一放在一個文件袋內,文件袋正面備注“姓名+25屆研究生優畢評選材料”,附件3清單中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紙質版材料和電子版提交材料需保持一致。
附件:
附件3:2025屆法學院研究生優畢申請材料清單目錄.xlsx.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