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評選辦法》(滬經貿大委〔2017〕118號),現將2023-2024學年校“優良學風集體”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21級、2022級、2023級本科生班級。
二、評選學年
2023-2024學年。
三、評選條件
參見《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評選辦法》。
四、材料上報要求
(一)請有意申請的班級于9月23日中午12:00前,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申報表》(附件1)和相關推薦材料(A4黑白打印,標題小二黑體、正文仿宋_GB2312,行距22磅,2000字左右)交至博聞樓102,電子版發送至:suibelawsac@163.com,郵件標題統一為:**班級校“優良學風集體”申報材料;
(二)推薦材料重點圍繞以下方面展開:班級信息、建設思路、具體措施、工作成效、數據支持(班級成績暨及格率)、建設方向、獲獎情況等,切忌寫成活動總結。
附件: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