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辦法》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生上海市獎學金評審辦法》相關要求,現就做好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審對象
(一)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的學生應為我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科學生;
(二)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學生,無不及格科目,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沒有進入 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可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申請資格,但需提交詳細證明材料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再行申請;
(三)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是經學校認定的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四)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二、名額分配
(一)國家獎學金:(每人8000元)
法學院名額:1人。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
法學院名額:23人。
(三)上海市獎學金:(每人8000元)
法學院名額:1人。
三、申報時間及要求
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根據評審標準和相關文件規定,于9月12日(周四)18點前將申請表、2023-2024學年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uibelawsac@163.com,(注:所有附件請以壓縮包形式上傳,壓縮包及郵件名統一命名為【姓名+專業班級+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材料】,紙質版材料請于9月13日中午12:00前交至博聞樓102辦公室,逾期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推薦人員申請表.xls
附件2: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人員申請表.xls
附件3:2023-2024學年本科生上海市獎學金推薦人員申請表.xls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