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赴海外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選拔工作即將展開,為深入貫徹《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加快與擴大新時代教育對外開放的意見》,積極落實學校十四五規劃要求,進一步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培養高素質國際化人才,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章程》、《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換生管理辦法(暫行)》、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現根據相關要求啟動選拔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遵循規范、公開、公平的原則,鼓勵有學習發展潛力的學生積極參與海外交流交換,全面提升學生的國際視野、跨文化理解能力與交流能力。
二、選拔工作的組織
根據海外交流生選拔工作需要,學校設立由外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相關二級學院等部門共同組成的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執行學生海外交流項目申請、資助資金評審以及后期考核等管理工作。
三、申報及選拔工作流程及說明
1.信息發布。2024年春季赴海外交流生選拔信息將通過外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等平臺和渠道及時向全體學生發布。
2.組織報名。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請的學生請據實填寫《赴海外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和《赴海外交流生申請信息匯總表(學院用)》。每名學生原則上只申報1所交流院校,并可選填2所調劑志愿院校,學校根據實際在一定范圍內調劑。
3.材料初審與報送:申請學生于2023年9月18日(周一)中午12點前,將紙質版《赴海外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含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和《赴海外交流生申請信息匯總表(學院用)》提交至博聞樓231楊老師處,同時將以上內容電子版發送至yangzhimin@suibe.edu.cn,郵件名注明“2024春季國際交流+姓名+學號”。
4.材料審核。在匯總全部申報材料后,由外事處留學生辦公室根據海外交流選拔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學生可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及時在外事處網站http://www.da3g8pb.xyz/wsc/jljh進行公布。
5.分批面試。校級交流項目的面試選拔由外事處會同研究生院、學生處、教務處和相關二級學院協同開展,定向交流項目的招募選拔由各相關二級學院組織,并擬定于2023年9月26日前完成面試工作。
6.結果公示。校級交流項目擬錄取信息將在外事處網站進行公示。由各二級學院組織完成的定向交流項目結果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并將公示無異議的選拔錄取信息報外事處備案。
7.上報審批。公示無異議后,由外事處將2024年度春季學校赴海外交流學習的學生錄取信息上報學校審批。
8.提名推薦。由外事處、相關二級單位等部門將獲得批準的學生名單向合作院校進行推薦。
四、海外資助申請
1.已經通過學生處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且需申請海外交流助學金的,請填寫《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需提交紙質版)和《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匯總表(學院用)》(需提交電子版)。
2.學生赴海外完成學習任務后,可根據學校當年度海外資助申請辦法提出相關資助基金申請。一般需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海外交流資助基金申請表》,并按要求準備海外學習/實習小結、相關學習成績/實習證明、海外學習/實習時間證明以及海外學歷證明等必要申請資料。
五、管理須知
1.交流交換學生需嚴格遵守《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換生管理辦法(暫行)》等管理制度,落實海外交流交換期間學籍學分管理各項要求,并切實履行行前、派出期間以及回國后的各項管理規定,相關職能部門和學生所在院系應共同加強過程管理。
2.學生在海外交流學習期間,應自覺遵守接受院校或機構所在國家的法律和接受單位關于海外交流交換學生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尊重當地風俗民情,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應定期向所在學院和學校反饋有關信息,配合完成學校分配的任務。
3.學生完成海外交流交換任務后,應及時返校,到所在院系報到,辦理學籍、學分、宿舍、報銷等相關事宜,并按規定提交相應的總結材料。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