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數據作為新型知識產權客體的學理證成》,載于《社會科學》2022年第2期
作者:高陽(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系講師)
【成果介紹】
本論文發表于綜合影響因子較高的綜合類期刊《社會科學》2022年第2期。本文從厘清衍生數據與相關概念之間差異入手,歸納、總結衍生數據的特征與自然屬性,在此基礎上明確衍生數據的法律屬性以及專有權保護模式,并為此種專有權保護探求法理層面的理論支撐,進而對衍生數據專有權的實體權利構建提出建議。
摘要:衍生數據是網絡運營者運用算法以及分析模型對海量混沌無序的原始數據 深度加工形成的數據產品,通常以預測型、統計型、指數型等可視化方式呈現。本質上,其屬于無體物,具有非物質性、非競爭性、不發生有形占有等自然屬性;從法律特征來看,衍生數據是人類創造性智力勞動的成果,屬于《民法典》第 123 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其他客體。以衍生數據為客體創設新型知識產權——衍生數據權,其具體權能為:發布權、許可權、轉讓權、傳播權等。為防止衍生數據權人“壟斷”數據形成反公地悲劇,其權利的行使受到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及第三方合理獲取的限制。
關鍵詞:衍生數據;數據產品;無形財產權;無體物
【作者簡介】高陽,法學博士,法理學在站博士后,碩士生導師
從事知識產權法、數據法學的教學于科研工作,在企業數據確權方面做出了創造性的工作。在諸多核心期刊發表多篇高質量學術論文,并被人大復印資料目錄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