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評選辦法》(滬經貿大委〔2017〕118號),現將2020-2021學年校“優良學風集體”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18級、2019級、2020級本科生班級
二、評選學年
2020-2021學年
三、評選條件
參見《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評選辦法》
四、材料上報要求
(一)9月28日下午14:00前,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良學風集體”申報表》(見附件1)和推薦材料(A4黑白打印,標題小二黑體、正文仿宋_GB2312,行距22磅,2000字左右),紙質版交至博聞樓102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uibelawsac@163.com,郵件標題統一為:**專業+校“優良學風集體”申報材料。
(二)推薦材料重點圍繞以下方面展開:班級信息、建設思路、具體措施、工作成效、數據支持(班級成績暨及格率)、建設方向、獲獎情況等,切忌寫成活動總結。
法學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