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滬教委規〔2020〕2號)相關要求,現將我校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范圍
我校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
二、評定原則
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獎勵金額
每人每年2萬元人民幣。
四、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實踐能力出色,發展潛力突出。
(六)須提交一封校外專家推薦信,撰寫推薦信的專家必須具有正高職稱,對申請者的研究領域要有較深入的了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參評資格:
(一)處于休學期間或超出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
(二)出現無故不按時繳納學費或未按時注冊情況;
(三)第二次參評時重復使用第一次已獲該獎項申請材料;
(四)在校期間受到黨團紀處分、學校行政處分,或有學術不端行為。
五、評選名額
我校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名額共計50名,分為“定向名額”和“競爭名額”。其中定向名額44名,根據各學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數所占全校全日制研究生總數比例進行分配,應分配名額的整數為定向名額;競爭名額6名,由應分配名額有小數位的學院選送1名學生,參加競爭名額評審。具體分配如下:
定向名額 | 競爭名額(選送) | |
國際經貿學院 | 10 | 1 |
國際商務外語學院 | 7 | 1 |
金融管理學院 | 6 | 1 |
法學院 | 9 | 1 |
工商管理學院 | 1 | 1 |
會計學院 | 5 | 1 |
會展與旅游學院 | 0 | 1 |
統計與信息學院 | 4 | 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1 | 1 |
貿易談判學院 | 1 | 1 |
合計 | 44 | (最后通過復評產生6個) |
六、評審程序
(一)申請(2021年9月22日—9月26日)。有意愿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將審批表及獲獎證書復印件(紙質版)提交至輔導員處,推薦信暫不提交,備查;9月26日中午12:00前將審批表(附件1)、申請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suibelawsac@163.com,郵件名標注“研究生國獎+姓名+學號+專業”。
(二)初評(2021年9月27日—10月10日)。學院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形成定向名額和競爭名額(選送)。評審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學院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評審結果須在本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環節中需把學生的科研成果、獎學金等信息一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學院將本學院定向名額和競爭名額(選送)報送學生處。
(三)復評(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學生處成立“復評小組”,對各學院定向名額和競爭名額(選送)進行復評;并將復評結果提交校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四)審核(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評審領導小組對復評結果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報(2021年10月30日前)。學生處匯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對評審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材料報送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七、提交材料
學生申請材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正反打印);《高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家推薦信表格》(見附件2);獲獎證書復印件。
(填寫說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的“推薦意見”可由校內導師填寫,“評審情況”由學院評審委員會主任填寫,“基層單位意見”由學院出具。)
附件: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x
附件2.高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家推薦信表格.docx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xls
法學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