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選拔工作即將展開,合作交流院校名單及選拔要求見附件1《關于啟動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選拔工作的請示》,現根據相求啟動選拔工作,請各位同學要求認真組織學生申報和選拔工作。
關于該項選拔工作的補充要點:
1.定向學生選拔要求:指定學院選拔的項目,由學院按照規定自行完成選拔。
2.申報要求:學生申請時,請填寫《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和《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表)》(附件2和附件3),需注明申請的國家/地區和學校(不可同時填報多所)。
3.操作流程:有關學生國際交流文件請參考《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換生管理辦法(暫行)》。
4.時間節點和提交材料:請各位同學于2021年3月25日(本周四)上午11:30前,將報名匯總表《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學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用表)》(附件3,提交電子版),發送至:suibelawsac@163.com,郵件名注明“2021秋季國際交流+姓名+學號”;《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附件2,提交紙質版)遞交博聞樓102辦公室(楊老師處)。因選拔時間緊張,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時間截點上報名單。
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將于3月30日在"國際文化交流學院網站(http://www.da3g8pb.xyz/sis)"進行公布。
5.已經通過學生處認定了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申請海外交流助學金的,請填寫《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附件4)(提交紙質版),《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匯總表》(附件5)(提交電子版)。
附件:
附件1:關于啟動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包括研究生) 選拔工作的請示.docx
附件3: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用表).xlsx
附件6: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海外交流資助管理辦法(暫行).docx
法學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