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關于啟動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選拔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doc
附件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用表).xlsx
附件4: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docx
附件5: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匯總表.xlsx
附件6: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海外交流資助管理辦法(暫行).docx
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選拔工作即將展開,合作交流院校名單及選拔要求見附件1《關于啟動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臺地區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選拔工作的請示》,現根據相求啟動選拔工作,法學院將根據要求認真組織學生申報和選拔工作。工作要點如下:
1.定向學生選拔要求:指定學院選拔的項目,由學院按照規定自行完成選拔。
2.申報要求:各學院學生申請時,在《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學生申請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請的國家和學校(不可同時填報多所)。
3.操作流程:有關學生國際交流文件請參考《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換生管理辦法(暫行)》。
報名學生需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學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用表)》(附件2和附件3,注意:平均績點欄統一填寫中文成績平均績點,不可填寫出國成績績點)。
4.時間節點和提交材料:請有意向申請的同學于2020年10月9日中午12點前,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赴海外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赴海外交流學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表)》(附件2和附件3)電子版提交至suibelawsac@163.com,郵件名注明“2021春季國際交流+姓名+學號”,同時將紙質版《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赴海外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附件2交至博聞樓102楊揚老師處。
因選拔時間緊張,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時間截點上報名單。
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將于10月12日在國際文化交流學院網站(http://www.da3g8pb.xyz/sis)進行公布。
5.已經通過學生處認定了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申請海外交流助學金的,請填寫《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附件4)(提交紙質版),《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匯總表》(附件5)(提交電子版)。
另:報名SAF及其他自費項目的學生,可直接與SAF或自費項目的負責老師對接,無需參加我校此次組織的統一選拔。
附件1:關于啟動2021年春季赴海外交流生(包括研究生) 選拔工作的請示
附件2: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項目申請審批表
附件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交流學生申請信息表(學院匯總表)
附件4: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5: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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