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扶持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長人社發【2015】27號)
二、受理對象
符合市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各經濟組織或小微企業法人。
三、申請條件
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內還清貸款本息。
四、享受政策
對按期還款的本區開業貸款誠信戶,安置并穩定本市從業人員7人以上的,給予全額貼息;安置本市從業人員7人以下的,給予50%貼息。凡符合申請市貼息條件的,先申請市貼息;若市貼息標準低于本區標準的,由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按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五、申請材料
1.開業貸款貼息申請表;
2.由上海銀行提供的還款結清證明;
3.由上海銀行提供的還款情況表;
4.本人身份證(原件核對后返還)。
六、申辦流程
借款人自貸款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向長寧創業指導服務部門提出申請;創業指導服務部門對借款人還款情況進行核實,報區就業促就辦批準后,給予利息補貼。
1.受理部門
聯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武夷路517號401室
聯系電話:62103669、62400032*279
2.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