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推進上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優秀人才成長,培養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師,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倡議并出資設立了“晨光計劃”項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開展科學研究。項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管理實施。為做好2025年“晨光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晨光計劃”項目申請人須為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上海高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晨光計劃”項目分為A類、B類,A類為上海市公辦本科院校,B類為上海市高職高專院校及民辦高校。
三、“晨光計劃”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類。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萬元。項目經費由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24個月。
四、“晨光計劃”在A類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類中設立“藝術學”專項。“藝術學”專項實行單獨成組答辯的評審方式,用于鼓勵藝術類青年教師開展科學研究、藝術創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積累價值的作品集、專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據新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在“藝術學”門類下設有本科專業的A類學校,可在限額外增加1項“藝術學”專項申報額度,同時在限額內也可選擇申報“藝術學”專項。其他A類學校也可以在限額內選擇申報“藝術學”專項。
五、“晨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限額4項。
六、學校應在校內進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開遴選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擇優選拔,集中報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會議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答辯時間初定為11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
八、“晨光計劃”依據《“晨光計劃”項目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滬教委科〔2022〕27號)實行。
九、學校申報工作安排
“晨光計劃”項目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請申報者于2025年10月8日(周三)24:00前,登陸學校科研系統進行申報,同時上傳附件《2025年度晨光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excel版)、《“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word版)至系統。科研處將根據系統申報統一組織校內遴選,請按時提交。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科研處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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